2012年5月3日上午10时许,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院内骤然响起震耳欲聋的鞭炮声,原告陈某送来了一面锦旗!
原告陈某和被告杜某1995年9月经人介绍结婚,于次年9月生育一子杜小虎(化名)。婚后被告长期在外,对家庭未尽丝毫义务,夫妻长期分居。2012年春节,被告杜某回家过年,又与原告及儿子发生争执。2012年1月29日,此时春节还未过完,当被告与原告及儿子又发生争执时,被告竟将家中的液化气罐拔开,直接导致儿子杜小虎被炸伤。经医院诊断后杜小虎的左侧颧骨、左眶内、外、下壁骨折;左侧上颌窦、左侧上颌骨及左侧上牙槽骨凹陷性、粉碎性骨折;左侧上颌窦外伤性积液。被告杜某也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逮捕羁押于鹤壁市看守所。被告杜某的行为已严重威胁到原告及孩子的生命安全,同时也给原告及孩子造成了极深的精神痛苦,因此原告陈某决心与杜某离婚。
本案承办法官接到该案后,对原告和孩子的遭遇深表同情。当原告陈某说出自己不懂得法律知识,而又家庭贫困无力去请律师时,承办法官并没有简单的告之其去申请法律援助,而是直接联络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帮她聘请了法律援助人员。而且因为本案的特殊,承办法官还多次赶到鹤壁市看守所对被告杜某进行询问和调解,当最终得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望时,不畏被告杜某的威胁和恫吓,果断判决离婚,婚生子杜小虎由原告抚养。
判决送达后,原告留着泪说:孩子出事以来,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只想着尽快结束这场不幸的婚姻。但是咨询了几个律师,他们都不愿意接手,多亏了你们山城法院的法官帮助了我。
法庭里响起的鞭炮声,响起的是人民老百姓的赞美之声,响起的更是人民法院维护公平正义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