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开展打击“两抢一盗”犯罪专项斗争活动中,山城区法院针对多数案件都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实际情况,对症施治,加强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法制教育,起到良好效果。
该院在审理中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成因主要是他们有很强的好奇心理和消极的模仿心理,但由于社会阅历浅,辩别是非的能力差,有时就会在好奇心的驱使下随心所欲,甚至走向违法犯罪的道路。当然,不可忽视的还有家庭因素和社会因素对他们的影响,在以往审理的案件中,许多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的是出于对生活的悲观和家庭教育方式的不当,这些细节无不影响着青少年的心里状态。为此,该院将加强对未成年人罪犯法制教育作为工作重点,该院刑事庭与公安、检察、教育等部门联动,及时通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研究未成年人犯罪心理,在审判工作中,该院专设了少年审判法庭,推行圆桌式审判,将庭审变成生动的“教育课堂”,消除未成年被告人的畏惧紧张情绪,增强感化效果。最终在严厉打击犯罪的同时,通过庭上、庭下的法制教育,促使未成年犯罪分子深刻认识自己的过错,悔过自新。
截至目前,该院共对11案28名未成年被告人采取说教、帮教、回访等形式进行了法制教育,他们当中无一人重新犯罪,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