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孝道与美德,也是家庭和谐幸福生活的基础。然而,现实中有些人为兄未做到“友”,为弟没有做到“恭”,破坏了家庭和谐的氛围,甚至对簿公堂。
12月14号,山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来了一位气势汹汹申请强制执行的当事人。立案庭工作人员首先安抚了当事人的情绪,然后仔细审查申请材料才知道,原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系一母同胞的亲兄弟。2009年6月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借了59500元,约定2009年12月归还,然而时至2011年8月仍未归还,申请人一气之下将被申请人告上法庭。经山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作出限令被申请人在规定日期内归还欠款的判决。判决书生效之后,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履行义务,申请人顿感兄弟情谊完全断绝,特地跑来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庭工作人员大致了解案情之后,主动打电话给被申请人,询问被申请人未按时还款的缘由。原来,被申请人将借款和自家的存款全部投入到了外面的生意,然而经营不当,血本无归,有心还款,实在无力。碍于情面,被申请人至今在外面打工一直未回家,也没有和家里人联系。立案庭工作人员当即耐心的对当事人双方做了调解,经过耐心的劝解,申请人了解了被申请人的苦衷,被申请人也承诺尽快打工挣钱归还欠款,申请人撤销了申请强制执行的立案。一场兄弟之间的争执被真情化解,兄弟俩和好如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