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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分析公职人员因担保成被告的原因及对策

  发布时间:2011-12-19 08:47:46


    近年来,淇滨区法院在审判实践中发现,机关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因替借贷人提供担保而成为被告或被强制执行的现象明显增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影响了社会和谐稳定,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原因分析:一是中小企业融资困难,“寻求”担保。由于公职人员因为工作收入稳定,所以成为其贷款担保的理想对象;二是公职人员交友不慎,“被动”担保。公职人员由于碍于情面,只好勉强为之,但对背后的法律风险估计不足,认为替他人担保只是帮忙而已,完全没料到自己要替人还钱,最终陷入“代人受过”的泥潭;三是金融机构有意诱导,“助推”担保。由于金融机构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有些金融机构一方面急于提升发展业绩,一方面又害怕承担放贷风险,于是在办理贷款手续时,明示或暗示借贷人,如果能够有机关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提供担保,贷款就会容易得多,从而对公职人员提供贷款担保推波助澜;四是宏观经济形势变化,“落实”担保。受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外向型企业资金链运转失常甚至断裂,使原本运转良好的企业纷纷被债权人推上被告席,而为其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务员、教师等公职人员也随之成为被告或被执行人。

    为此该院建议:一是拓宽融资渠道。下大力气解决好中小企业融资难、贷款难的问题,同时引导中小企业提升素质、练好内功,提高自身经济实力和信誉度,使银行等金融机构愿意放贷;二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公职人员学习《担保法》等法律法规,增强其法制观念和风险意识,引导教育公职人员不要轻易为借贷人提供担保,已经担保的,应主动依法履行担保义务,维护公职人员良好形象,对已经担保但拒绝履行担保义务的,根据相关规定依法依纪进行处理;三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适时选择公职人员担保纠纷典型案件到机关、学校等单位进行巡回审理,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加大执行力度,对于拒不履行担保义务的公职人员,坚决予以强制执行,维护法律尊严;四是加强对金融机构的放贷行为监管。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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