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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法院能动司法 上门服务情暖企业

  发布时间:2011-12-08 09:49:23


    自全市法院开展“企业服务月”活动以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加强能动司法,倡导干警走出机关,深入社区、企业,采取送法上门、走访服务、法律宣传等多种形式,帮助辖区企业化解纠纷,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2011年12月5日上午,山城区法院民二庭法官主动深入辖区工地走访服务、宣传法律。通过走访,春雷路某小区开发企业安阳新苑置业有限公司与鹤壁市某物资供应公司有一起法律纠纷,2011年6月8日,新苑公司与物资公司签订了协议,约定由物资公司将位于春雷路32号院内的4.8亩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新苑公司进行房地产开发,新苑公司向物资公司缴纳转让费220万元。新苑公司将转让费220万元缴纳给了物资公司后,物资公司未依约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后物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某又私自将该块土地以不同的价格卖给多人。走访法官认为这是一起建设用地使用权纠纷,当日便帮助新苑公司立案。

    立案后,新苑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在庭长的带领下,民二庭法官先后两次冒雨到鹤壁市国土资源局查询该块土地所有权登记情况。经查,该土地确属物资公司所有,但由于该块土地使用性质复杂,物资公司未在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经过法官的努力,最终依照鹤壁市土地规划勘测设计所的勘测图,在国土资源局查封了该块土地,为新苑公司挽回了200余万元的损失。新苑公司的董事长感激地说:“你们法官不仅为企业挽回了损失,更重要的是为鹤壁老城区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我们以后还会再往山城区投资的”。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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