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法院民二庭以“企业服务月”活动为契机,通过“万名法官回访万名当事人”的形式,成功促使涉案金额近千万元的金融借款合同案件以双方和解、原告主动撤诉方式结案。
淇县兴和畜牧公司位于淇县西岗镇,是一家年出栏8万头种猪、商品猪的新兴民营养殖企业,现有员工328人。在该公司的设立和发展过程中,淇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给予其极大的帮助,先后提供了数千万元的贷款支持,该公司也始终能够按时还本付息,近年来,由于受到生猪市场经营不畅的影响,该企业暂时陷入了困境,一时无法按时还款。今年9月,淇县农信社为了防范金融风险,将该公司起诉到市法院,要求判决淇县兴和畜牧公司偿还借款,实现抵押权。淇县兴和畜牧公司负责人在收到法院传票后,多次来法院反映情况,请求法院帮助企业协调和金融机构的关系,避免作为抵押物的厂房和种猪等生产资料被处置,造成企业倒闭。
鹤壁市法院民民二庭受理此案后,立即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通过开庭审理确定了以促使双方和解为主,促进企业良性发展的指导思想,合议庭成员主动深入该企业了解企业运营状况,并邀请淇县农信社的领导到该企业进行座谈,首先让企业对农信社的长期扶持和帮助表示深深的感谢,然后让企业对近期的生产形势进行客观的报告和分析,让农信社的领导看到该企业发展的光明前景和蓬勃后劲。民二庭从庭长到审判人员经过多次协调,初步取得农信社领导的理解和信任之后,指导该企业和农信社之间达成了切实可行的和解方案。12月2日,也就是和解协议约定的第一期还款日当天,民二庭法官对两家企业进行了回访,监督协议的履行情况,农信社主动提出了撤诉申请。
该案的和解解决,既解决了借款企业的融资难题,又保障了金融企业利益,有效化解了金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