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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区法院成功调解五起涉农民工劳动保险金额达7万余元的劳动争议案件

  发布时间:2011-12-05 08:50:51


    11月28日,淇滨法院民二庭法官经过半月不懈努力,终于将五起涉及农民工工资的劳动争议案件予以调解结案。

    11月16日,原告鹤壁市无线电四厂将被告晋海灵、刘凤霞、刘风艳、杨国强、曹勤英等五人起诉至淇滨区法院,要求撤销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作出的仲裁决议,拒绝为上述五人缴纳各项社会保险。

    承办法官了解到上述案件涉及到农民工劳动权益维护,当天立案,当天送达应诉、开庭手续,并将原被告双方约到法院,听取双方情况介绍。承办法官送达应诉手续后,不是坐等开庭,而是确定了力求调解以达到案结事了的审理思路。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理纠纷,案件开庭前,承办法官先后5次前往鹤壁市无线电四厂进行实地调查,走访群众,给各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最终,原告无线电四厂同意为五被告交纳养老保险金,因五被告离职系自身原因造成的,故不同意支付失业救济金。了解到双方分歧存在的原因和差距,承办法官积极与双方做思想沟通工作,讲解政策,协调双方失业救济金的数额分别作出让步,力求使争议金额达到双方都可以接受的程度。经深入工作,双方对调解金额均很满意,并于当天达成了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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