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法院针对部分特殊困难案件无法执行的实际,于今年年初建立起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机制,专门设立救助基金,维护了社会和谐,促进了执行工作。
该院救助基金来源由县级财政拨款、民政部门救济、社会各界募集和法院自筹四个渠道设立。申请救助遵循合法、公开、公正、适度原则,救助对象主要是针对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其他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执行案件的双方均为特困群体的当事人;确无履行能力的被执行人;无生活来源,生活确有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在实施救助机制时该院实行层层审核把关,确保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得到救助。
特困群体执行案件救助机制建立以来,该县共有7名符合救助的当事人及时得到了救助,发放救助金额达11万余元,有效化解人民法院执行难,对维护司法权威,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