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山城区法院通过五项措施,完善民意沟通机制,倾听民意,及时掌握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开展巡回审判活动沟通民意。加强派出法庭巡回合议庭的巡回审判工作,要求各人民法庭每月至少到辖区各乡镇巡回办案一天。通过审判就地受案、就地开庭、就地调解、就地执行,以案说法,解答法律咨询,让基层人民群众体验了司法的高效便捷。
二是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活动沟通民意。派选法官担任中小学法制副校长,定期到校园以案讲法,强化道德说教和法制宣传,增强互动交流,引导在校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并通过邀请老师和学生旁听庭审、参加法院公众开放日活动,提高师生安全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在开展“维护妇女儿童人身权益及其他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全院快审快结案件 件,结案率达到100 %,深入校园、社区开展法制宣传20余次,切实维护了青少年合法权益。
三是开展案件回访活动沟通民意。推行案后回访制度,除了要求承办法官对可能引起上诉上访的案件进行回访外,院纪检组、审判监督部门对当事人反映的法官审判作风问题和违法违纪线索严肃查处,限期回复,认真听取当事人对法官办案“是否廉洁、公正、高效”等方面的意见,既监督制约法官公正廉洁司法,又促进了法官审判作风转变。
四是开展走访联络代表、委员活动沟通民意。健全代表委员联络工作机制,主动向辖区内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法院工作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法院座谈、视察工作,旁听重大、有影响案件的开庭审判,发放征求代表、委员意见函,认真听取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强化代表委员意见的办理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同时,设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办公室,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截至目前,该院已向区人大、区政协专题汇报工作4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旁听案件13次,取得了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