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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法院和解执结10万元民工工伤赔偿

  发布时间:2011-11-04 10:49:47


    农民工牛某在工作中被离心机砸断右手四个手指,工厂老板拒不支付工伤赔偿金,经长风合议庭法官多次调解后开始陆续履行赔偿义务,最终和解结案。

    2008年6月牛某在鹤壁市山城区浩翔制管厂工作中被离心机砸断右手四个手指。鹤壁市山城区浩翔制管厂先期支付牛某工伤赔偿金17000元,余款未付,经法院主持调解,被告给付原告牛国量人身损害赔偿金103000元,被告付建国分别于2009年12月31日前付33000元、2010年4月30日前付35000元、2010年7月31日前付35000元。

    后因被告未能按时支付赔偿,牛某向山城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长风法庭执行人员先是与申请人牛某多次电话联系,了解该案执行情况和被执行人的近况,在得知被执行人近年来经济状况较好后,将被执行人约至法庭,耐心细致地向其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讲解有关法律规定,晓之以理,通之以法。告之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不利后果,使被执行人终于明白了法院生效的调解书是必须履行的,同时也为法官们的认真负责所感动,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

    牛某拿到工伤赔偿金后喜极而泣:"关心民众疾苦,这是真正的人民法官啊。”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山城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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