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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召开廉政监督员会议

  发布时间:2011-11-03 16:22:58



    11月2日,鹤壁中院廉政监督员工作会在法院七楼会议室召开,15名廉政监督员应邀出席了会议,会上进行了廉政监督员换届工作。鹤壁中院党组班子及监察室全体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议宣读了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聘任苏同利等31名同志为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廉政监督员的决定》;通报了2011年1—10月份全市法院工作情况;听取了廉政监督员对鹤壁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会议指出,加强与廉政监督员的沟通和联系有利于帮助法院一是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改正、补正,纠正一些不正之风。二是及时了解人民群众对法院审判工作的评判。从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司法能力,提升审判质量和工作效率。三是增进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与联系。通过沟通联系有利于学习借鉴其他单位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

    鹤壁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强调,两级法院一要强化接受监督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加强与监督员的联系,监督员对法院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虚心接受。通过接受监督,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落实司法为民的具体要求。二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监督工作取得实效。对廉政监督员提出的批评、意见和建议,要做到件件有登记,件件有落实,认真办理,及时反馈情况,对反映的违法违纪行为,将一查到底,查证属实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三要加强同廉政监督员的工作联系,确保监督员依法履行职权。通过不定期邀请监督员观摩案件庭审,定期或不定期上门走访监督员向监督员报告工作、听取意见,邀请廉政监督员参加明察暗访等形式,积极创造良好的外部监督环境,促进法院工作更好地为全市工作大局服务。

    会上学习了廉政监督员的权利和义务,并颁发了聘任证书和监督证。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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