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刑庭安装庭审同步录音录像设施,并同步刻录光盘存档,保证庭审公正透明。
浚县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庭审活动录音录像的若干规定》,首先在刑事审判庭安装庭审同步录音录像系统,要求案件必须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和当庭刻录,归档时统一检查“一案一光盘”刻录情况,作为每个案卷内的一项留底材料。
同步录音录像可真实完整地记录庭审过程,有效防止被告人或是出庭质证的证人翻供现象的发生,有利于有效固定言词证据,提高诉讼效率。实行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对审判员的庭审驾驭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过去在庭审中或多或少存在着用语不规范、着装不规范、思路不清晰等问题,整个庭审过程都将被同步录音录像资料完整地记录下来,作为档案被保存下来,有利于审判人员转变观念,提高控制庭审的驾驭能力。
通过科技手段完整、准确、实时地记录、再现庭审过程,既完善了法庭记录方式,又便于对庭审活动进行有效监督,不仅有利于保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避免当事人事后对庭审笔录内容和庭审程序的争议,而且也标志着浚县法院信息化建设迈出坚实的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