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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法院重调解促和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结事了

  发布时间:2011-10-31 08:31:54


    鹤山法院刑事审判庭把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的调解作为主要的结案方式,以“案结事了,群众满意”为标准,力求达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完美统一。

    截止目前鹤山法院刑庭共收案74件,结案63件,其中涉及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有17件,这17件中除一件判决被发回重审重新进行调解外,其余16件全部调解处理。

    这16起刑附民案件中有6起是故意伤害案件,2起抢劫案件,1起涉黑案件,2起交通肇事案件,1起寻衅滋事案件,3起强奸案件,1起爆炸案件。这些案件中有的被害人和被告人双方的对立情绪比较激烈,有的都已经积怨达十七年之久,还有3件是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如果处理不当,极易引起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进而给社会稳定造成威胁。鹤山法院刑庭的同志在副院长闫洪福的亲自参与及指导下,强化调解功能,发挥主观能动性,想办法、筹举措、释法析理,化解当事人之间的对立情绪,使他们能够清楚认识现状,充分斟酌衡量利弊,最终均成功达成调解协议,自动履行赔偿款,使双方满意。

    鹤山法院刑庭的同志重视调解工作,所调解的每一起刑附民案件,都凝聚了全庭干警的辛苦和智慧。100%的调解率是一种鞭策和鼓励,化解群众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将是我们长期的工作任务。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山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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