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在我院举行的一系列警示教育活动中,结合立案工作特点,强调五个突出,全面提高服务水平,以实际行动践行“人民法官为人民”的宗旨。
一是立案接待突出一个“便”字。实行“一站式”服务,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同时注重举止礼仪,避免冷、硬、横、推、烦,做到热情文明。二是立案突出一个“快”字。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能够认真审查,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快速予以立案并移交审判庭。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向当事人释明理由。三是立案释明突出一个“准”字。告知当事人诉讼风险,指导其理性诉讼。四是诉前调解突出一个“细”字。找准调解突破口,耐心向当事人讲明法理和情理,取得双方对调解工作的理解和配合,有效缓解了审判压力,减少了当事人诉累。五是司法求助突出一个“助”字。对涉及老弱病残、下岗职工、农民工当事人和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以及人身事故受害人追索医疗费用等弱势群体的诉讼案件,开辟绿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