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除”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浚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大对领导批示交办和要结果、涉诉信访、代表委员关注、上级法院发回改判、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等五类案件的办理力度,助推“五除”专项活动深入开展。
一是加大对领导批示交办和要结果案件办理力度。将该类案件的办理放到浚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思考,并做到五个是否:即严格审查批办案件反映的问题是否全部查清,调查结论是否明确,问题解决是否彻底,办结报告的格式是否规范,办理结果群众是否满意。
二是加大对涉诉信访案件办理力度。在对待信访问题上,多从主观方面查找问题,分析原因,研究解决改进措施,实行“定领导责任、定责任人、定化解措施、定化解时限、定化解实效”和“严格实行督查督办,严格实行量化考核,严格实行责任追究”的“五定三严格”措施,积极主动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好、落实好。
三是加大对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办理力度。建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联络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成立党组书记、院长为联络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亲自督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关注的重要案件,分管副院长为直接责任人,直接负责相关案件督办工作,确保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不折不扣地办理好。
四是加大对上级法院发回改判案件办理力度。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质量问题,积极在全院审判人员中开展裁判文书评比、发回改判案件评议、案件常规评查和集中评查等活动。并抓好督促检查,每月通报一次,将结果计入绩效考核范围,奖优罚劣。
五是加大对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办理力度。要求审判人员树立正确的质效观,从思想上对长期未结和超审限案件引起高度重视。同时,建立月通报和督办考核等制度,审管办每月将上月各单位的总体结案情况分析排名后,进行书面通报;对于长期未结案件存量较大的相关业务部门,按照年度绩效考核具体规定进行相应扣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