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1日下午,市中级法院刑二庭庭长王珂、副庭长孙志强等一行五人到鹤山法院召开调研工作会,对第三季度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鹤山法院院长李晓晔、副院长闫洪福及刑庭全体干警参加了会议。
会上,王珂庭长首先对鹤山法院第三季度三件上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和说明,指出案件整体情况较好。其次,提出了一些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修正案(八)实施后,未成年犯不能认定累犯;判处缓刑的罪犯要具备社区监管条件;严把立案关;要注意非羁押诉讼等问题。
李晓晔院长对调研工作会进行了总结,指出这次调研会议对鹤山法院的刑事审判工作具有很好的指导意义,今后应加强与上级法院的联系,接受上级法院的指导,提高鹤山法院刑事审判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