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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淇滨法院法警大队采取三项措施认真落实唐建福院长对安检、值庭、押解工作的重要指示

  发布时间:2011-10-18 08:07:58


    10月13日,淇滨法院法警大队认真贯彻落实唐建福院长对安检、值庭、押解工作的重要指示,采取三项措施确保法警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一是强化安检措施的执行。安检处配备两名以上法警,每位法警必须配备单警装备,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每周一是来访的高峰期,全体法警需提前15分钟上岗,维护门岗秩序。当事人在进入法院时必须持有效身份证件,接受包裹及身上物品的检查。法警应做好登记工作,对不接受安检的当事人一律不准许进入法院,防止发生可能危及干警人身安全的事件。

    二是高度重视值庭、押解工作。在押解时,配备法警人数应在犯罪嫌疑人人数的一倍以上,法警配备单警装备,由队领导亲自带队,保障能及时有效的处理在押解过程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值庭时,法警应严格执行旁听安检程序,划定警戒范围,登记旁听人员,安排备勤人员,随时准备处置突发事件。

    三是建立联防联动机制。加强与辖区公安机关的联系,及时通报信息,确保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公安机关能快速妥善处理。

淇滨法院法警大队认真贯彻唐院长的指示,执行三项举措,为维护法院正常办公环境、审判秩序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淇滨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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