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卷引同志自转业到鹤壁市淇滨区法院工作,先后任书记员、执行员,2001年2月协助执行局局长工作至今。见过他的当事人都说,“高局长高大威猛,嫉恶如仇,眼里揉不得半点沙子,办起案来风风火火,赖账户见了他服服帖帖,真不愧是执行队伍里的急先锋呀!”从事执行工作7年来,高卷引年均结案160余起,结案总标的达2300余万元。在他承办的执行案件中无一错案,无一矛盾激化,无一信访、缠访案件,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由于工作出色,他连续3年被评为院先进个人,并荣立个人三等功一次。
一、 强化管理带队伍
高卷引1964年出生,在部队曾担任过排长、连队指导员、政治部干事等职务,多年的军旅生涯使他养成艰苦朴素、雷厉风行的工作作风。到法院工作后,凭着对党的事业的一片忠诚,他迅速热爱上这份职业。为了适应法院工作的需要,他主动为自己充电,顺利取得了法律本科的文凭。在工作中他虚心向其他同志请教,并积极参加各项业务知识培训,很快适应了法院工作并成长为一个业务骨干。
在工作中高卷引同志始终坚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端正执法思想。不断增强自己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为民意识,切实把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中去。担任执行局副局长以来,高卷引认识到,解决“执行难”不能仅靠一个人单干、蛮干,要当好局长的助手,充分发挥大家的主观能动性,造就一支职业化执行队伍,才能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他一是加强执行队伍业务培训,带领干警勤练“内功”。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引导执行干警树立司法为民意识,培养干警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熟练掌握执行业务知识。在他的带领下,执行局干警进一步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意识,认识到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真实涵义,并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去,受到群众的好评。二是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促进执行工作良性发展。常年从事部队政工工作的高卷引深刻认识到,建章立制是做好工作的保障。他起草了《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细则》、《执行局管理制度》、《执行局执行款、拍卖款收付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经院党组研究通过后,使全院执行流程管理及执行款物管理执行工作制度得到了建立健全,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的开展。三是实施便民利民措施,提升执行工作服务水平。在他建议下,淇滨法院率先在全市基层法院实行了“节日执行”、“电话执行”、“悬赏执行”等便民利民措施,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并公开承诺接到举报被执行人线索电话后五分钟内迅速出警,提升了执行服务水平,提高了群众满意度。
二、情系百姓巧执行
别看高卷引身体强壮块头大,可“大块头有大智慧”,办起案件来深思熟虑、毫不含糊。办案中他以群众利益为重,执行兼顾稳定,能够做到案件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杜某申请执行孙某、鹤壁集乡某煤矿人身损害纠纷一案,自1994年判决生效一直没有得到执结,因当时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案件中止后申请人也没有到法院来找,在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中,申请人杜某直接上访到全国人大,要求该案立即执结。案件已经过去十几年,被执行的煤矿早已物是人非,面对这样一起“骨头案”,谁都不愿意碰,看到申请人生活困难的窘境,高卷引主动请缨,决心想尽一切办法把该案解决,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高卷引和其他执行人员经过认真研究案情,多次实地考察煤矿的现状,并找到另一被执行人孙某,了解其财产状况,告知其申请人的现状,要求其履行义务,使被执行人认识到了错误。在该案执行中,高卷引仅到鹤壁集调查取证、查找财产就达20余次,经过他和干警的不懈努力,多次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终于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一起信访案件得到及时解决,当事人对案件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作为一名执行法官,高卷引深知执行工作的苦、累、难。为查找被执行人他早出晚归、披星戴月,为调查取证他马不停蹄、多方奔走,不知道多说了多少话,不知道跑坏了多少双鞋,但是高卷引坚信,只要能执行好一起案件,即使再苦再累心里也是乐的。每当案件执结看到申请人的笑容时,高卷引也感到由衷的欣慰和自豪,他感受到了法律的公平和尊严,也看到了从事执行工作的人生价值。
执行道路上总是充满艰险困阻和突如其来的危险,在每次执行现场,高卷引总是身先士卒,冲锋在前,把安全留给同事,把危险和困难留给自己。在一次在强制执行房屋案件中,当干警组织工人将被执行人的财产从房中腾出时,被执行人刘某突然从外边冲进来,手持一把匕首,嚷道“谁敢腾我的房子我就和他拼了”,并恶狠狠的朝一名正在搬东西的干警身上捅去,说时迟,那时快,高卷引一个箭步冲上去,用身体挡住那名干警,并死死攥住李某的双手,抢夺中匕首划伤了高卷引的手臂,鲜血直流,但高卷引毫不畏惧,直到和同事们一起制服了被执行人,他才松开了流血的双手。在工作中,高卷引就是这样,大义凛然、临危不惧,用实际行动赢得了同事们的尊敬和人民群众的信任。
三、廉洁执行树形象
古人云:“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公生明,廉生威。”多年来,高卷引同志始终把勤政廉洁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他时刻警醒和告诫自己:要经得住考验,不为名利所动,不要忘记自己是人民法官和共产党员。面对种种诱惑,高卷引始终能做到身居闹市,甘于寂寞;面对荣华,甘于清贫;清清白白做人、明明白白做事,充分体现出他刚正廉洁的人格魅力。他对自己约法三章: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地方不去。当有涉及到熟人和亲属的案件时,他都主动回避。有不少战友、同学以各种方式找他说情、通融,他总是认真耐心地解释,说明依法办案的道理并一一拒绝。
有一次高卷引在办理一起案件中,依法拘留了拒不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田某。田某的女婿张某是高卷引的一个老战友,平时关系很好。张某找到高卷引,拿了两条好烟及500元钱,让他网开一面,先把人放了再说。高卷引看到战友的举动,生气的脸红脖子粗,义正严词的批评他说,“我们在一起8年战友,你不知道我老高的为人咋样,以前我是军人,现在我是一名执行法官,这种违纪的事情我能办吗?如果你念及我们的战友情谊,你就劝劝你的岳父,让他想办法赶快把判决履行了。”一席话把战友说的低下了头。在高卷引的努力下,田某认识到了错误,主动把判决书的义务履行完毕。据统计,高卷引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拒绝礼金礼品4000余元,拒吃请30余次,没有任何违纪行为,他的公正、廉洁在淇滨区法院干警及当事人中有口皆碑。然而,在“5.12”汶川大地震后,高卷引同志二话没说,在带头捐款100元后又主动缴纳特殊党费600元。 心中怀着对法律的执着和坚定信仰、怀着对人民群众无限的爱,在大是大非的原则面前表现出来的就是这么善恶分明。
这就是高卷引,淇滨区法院执行干警的领头雁,执行路上的急先锋,他数十年如一日,披肝沥胆搞执行,精诚奉献铸法魂。为党的事业、法院执行工作奉献着自己的青春与力量,为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