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行政庭积极协调处理一起四户村民要求办理户籍登记案件,促使被告浚县公安局积极纠错,取得良好效果。
安某系浚县小河镇某村村民,其孩子已满十六岁。多年来,安某为孩子户口登记而烦恼,因孩子母亲去世早,孩子出生证明及相关材料丢失,造成无法登记户口,影响了就学和就业。安某多次要求户籍登记部门为其解决,但户籍登记部门迟迟不予登记。该镇和安某有类似情况的有四户村民。 安某等四户村民一起向浚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户籍登记部门为他们办理户口登记。
浚县法院行政庭受理后,及时向被告浚县公安局送达了应诉通知书和起诉状副本,并依法进行协调。浚县公安局了解情况后,积极纠错,立即派人专门处理此事,仅五天时间,就为原告安某等四人办理了户口登记。登记手续办妥后,安某等四户村民撤回了起诉。
四起户籍登记行政纠纷顺利解决,原被告均十分满意,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