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针对发回改判案件,积极制定三项措施,切实提高案件质量。
一是强化领导职责。按照分工,由院长进行全面督办,明确各主管院长所负责的案件,要求各主管副院长把发回案件的办理工作做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秉着高度重视、认真负责的态度,亲自参与案件的办理工作,确保能够及时地办结每一起发回案件。
二是开展集中整顿。对于发回改判案件,审委会专题讨论,由合议庭成员向审委会汇报,找出原因,对每起案件列出具体的处理方案,对办理效率低、质量差、限期结不了的承办人进行通报批评。
三是做好思想工作。针对在前期案件办理中的一些问题,组织审判人员征求当事人的意见和建议,耐心地做好当事人的思想工作,解决当事人的思想包袱,确保案件的办结质量,真正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