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淇县法院受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发布时间:2011-08-17 08:17:38


    8月14日, 淇县法院受理一起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被告人李保清,女,1953年7月30日出生,汉族,小学文化,淇县朝歌镇古城稻庄村农民。因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于2010年12月6日被淇县公安局取保候审,2011年5月12日被淇县人民检察院取保候审,2011年7月13日被淇县人民法院取保候审。

淇县人民检察院指控:2010年11月至12月份,被告人李保清使用从他人处购买的盐酸克伦特罗药品(俗称瘦肉精)添加到猪饲料中,给其猪场的40头育肥猪喂食。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使用禁止在饲料中使用的酸克伦特罗药品喂养供人食用的动物,其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请法院依法惩处。  

    目前, 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