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多措并举 快速审理全力推进鹤壁数字电视工作进程

---淇滨区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妨碍全省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发布时间:2011-08-16 15:57:34


    8月8日,淇滨法院调解了原告河南有限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市分公司诉被告王红亮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并已履行完毕,双方矛盾的化解,为鹤壁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的有序推进排除了妨碍。

    2010年9月底王红亮租赁了原告位于大来巷的临街门面房,用于做服装生意。合同到期后,王红亮以要求原告解决房屋装修费用为由拒不返还房屋,双方协商未果,河南有线电视网络集团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红亮返还租赁房屋并赔偿其经济损失10000元。

    了解到涉案房屋若不能及时收回,将会影响全省数字电视转换工作的正常进行。承办法官决定启用简易程序,加大调解力度:一是在立案当日即送达应诉手续,与被告进行沟通,开展调解工作;二是及时妥善处理管辖权异议,对被告提出的管辖权异议及时驳回,在被告提起上诉时,与中院积极协调,及时维持合法裁定,打消了被告滥用诉讼技巧拖延时间的思想;三是将原告申请先予执行的情况告知被告,否则法院将会先予强制执行,使被告认识到其若不及时返还房屋,将影响到包括他在内的全市人民体验高端数字电视成果,使其从内心感到压力;四是在调解陷入僵局时不轻言放弃,围绕利益平衡点为双方分析利弊得失,劝双方立足长远,并适时提出调解方案。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于5日内返还原告涉案房屋,原告给付被告1261.95元水电费。目前已履行完毕。

    该案件自市法院驳回管辖权异议申请到调解结案,仅用一天时间,充分体现了淇滨法院“细、实、快”的工作作风,为我市乃至全省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提供了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淇滨区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