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中院行政庭审理案件注重社会效果
作者:鹤壁中院 翁煜明 张占林摄影报道 发布时间:2008-12-19 11:27:51
庭审现场
市法制办领导在认真旁听(左一)
公安干警在认真旁听
鹤壁中院行政审判庭在行政审判工作中,始终坚持审判结果与审判效果并重,每次庭审都邀请对口单位代表参加,通过庭审增强行政单位法律意识,以促进其改进服务意识,有效促进了行政审判工作的深入开展,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图为12月19日,鹤壁中院行政审判庭在审理一起上诉人郭某与被上诉人鹤壁市公安局淇滨区分局行政处罚一案,专门邀请了鹤壁法制办的领导和部分公安干警参加了旁听。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鹤壁中院政治部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