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法院信息

鹤山法院四项举措抓民调工作促矛盾及时化解

  发布时间:2011-08-02 10:44:29


    今年是省法院统一部署的社会矛盾化解年,鹤山法院认真做好三调联动工作,大力加强诉前调解,努力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诉讼调解的无缝对接。近日,该院强化四项措施,加大指导民调工作力度、建立完善诉前网络调解机制,以民调工作的有力开展有效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一是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完成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同时,积极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新模式,建立健全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制度。二是大力加强人民法庭的指导民调工作。基层人民法庭直接担负着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案件的任务,是人民法院联系群众的重要窗口,也是指导基层调解工作的主要力量。我们在领导精力、人员配置、政治待遇、经费保障、管理协调五个方面向基层倾斜,坚持重心下移,切实加强基层人民法庭的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业务建设、物质装备建设。三是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业务培训。由于人民调解员的特殊身份和地位,应采取短期培训和岗位锻炼相结合,有针对性地进行业务培训。一方面定期或不定期地选派有丰富法律理论知识和审判经验的法官为人民调解员讲授民法通则、合同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婚姻法、继承法等有关法律知识;另一方面有计划地组织人民调解员旁听案件审理,必要时还可以聘请有经验的人民调解员担任人民陪审员,以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水平和调解纠纷的能力。该院干警多次到乡镇、社区对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调解知识培训。今年以来,对人民调解员培训四次,覆盖率达到96%。人民调解机制有效落实,使大量社会矛盾及时化解在了基层,促进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四是该院还成立了诉前网络调解机制,召开联席会议,多次到社区、乡镇指导民调、调解案件,也多次邀请民调员到院旁听案件庭审,增强其调解经验。建立了干警包社区包村机制,由民事上四个业务庭的干警分包区各社区、各乡镇、各村,及时指导民调、及时调解纠纷、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又开辟了崭新的渠道。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山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