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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法院四项措施加强安全保卫工作

  发布时间:2011-07-18 08:27:30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切实将防范和处置恶性突发事件、保障当事人及干警人身安全放在重要位置,鹤壁市鹤山区法院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法院安全保卫工作措施,制定四项措施,确保法院审判等各项工作安全运行。

    一是加强学习,增强干警安全预防意识。要求干警认真学习,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各类案件的复杂性、严峻性、挑战性,开展各种安全知识教育,以提高干警的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保卫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完善制度,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下一步要结合实际工作,修订完善我院安保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严格落实分工,强化工作纪律,做到安全工作责任到人,安全工作有章可循。

    三是进行排查,注重安全防范。要求各庭室对案件进行一次系统排查,将一些敏感性案件,特别是一些矛盾尖锐易发生冲突的案件排查出来,制定化解矛盾的措施,尽力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突发事件发生。

    四是加大技防投入,加强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投入资金完善安保系统,更新了司法警察的警用装备,购置了金属探测器、电子安全门等新设备,从物资和技术上提高安全保卫能力,全面提高了法院内部安全预防能力和应急处置突发事件的水平。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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