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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滨法院民二庭诉前保全服务企业成功调解千万大案

  发布时间:2011-07-08 11:01:51


    2011年7月5日,淇滨法院民二庭成功调解一起鹤壁市中级法院指定管辖的诉讼标的为1000万元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在原告鹤壁市天海投资有限公司诉被告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立案之前,根据鹤壁市天海投资有限公司的保全申请,淇滨法院民二庭全体干警加班加点,本着合法合理性原则,及时、审慎采取诉前保全措施,在不影响被告维恩克(鹤壁)镁基材料有限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将其在鹤壁市商业银行的股权予以冻结。该案立案后,该院民二庭本着减少冲突对抗,坚持诉讼经济原则,抓住原告情绪已经得到较好安抚的有利时机,及时加大调解力度,向被告讲明法官为保证其正常运转所做的大量工作。最终,当事人双方被法官细致入微的工作风格所感动,该案在开庭后第二日即被成功调解,并且使双方因诉讼引起的矛盾隔阂得以修复,为双方进一步合作奠定了基础。

    结案后,被告对法官处处为企业经营考虑,切实维护企业权益给予充分肯定。原告鹤壁市天海投资有限公司表示,由于法院及时有力地采取诉前保全措施,使得该案能够迅速调解,缩短了诉讼周期,减轻了企业诉累,切实维护了企业的利益。天海公司对该院正在开展的服务经济发展和大项目建设专项活动给予了高度赞誉。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淇滨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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