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颁布以后,为了维护法院和法官形象,保障人身财产安全,鹤山区法院结合“五除”活动,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规范警车管理,为审判执行工作提供了高效便捷的一流服务,取得良好效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要求全院驾驶人员认真学习《警车管理规定》、《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技术》,并进行相关测试,进一步提高了驾驶员的业务技能和理论知识水平。
二是加强驾驶员管理。要求驾驶员定车,维修定点,保养定时;行车所需的各类证件齐全;停车按规定地点停放到位;驾驶员对车辆安全使用情况负全责;车辆在出车前由驾驶员对车辆技术状况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行车安全,车辆回院后,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为随时出车做必要的准备。
三是加强警车日常管理。鹤山区法院明确规定,各庭室的警车专人专管,严禁将警车外借他人驾驶,严禁酒后驾驶警车,严禁将警车停放在酒店、歌厅等娱乐场所,警车出市必须向主管院长和院长汇报;节假日,所有的警车一律封存停放在院内,并由院纪检监察室、办公室进行检查,如违犯者,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追究责任人相应责任。
四是加强责任追究。对警车管理进一步规范,严禁本院非专职警车驾驶人员违规驾驶警车,发现后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对直接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同时向社会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对违规使用警车进行社会监督,一旦发现违反规定驾驶警车的,按照《警车管理规定》从严从快处理。
上述措施的实施,有效杜绝了鹤山区法院警车酒后驾驶、乱停乱放、公车私用等不良现象,警车使用人安全行车意识得到了有力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