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鹤山区法院在审判工作中,牢固树立调解优先原则,发挥调解的作用,紧紧把握四个环节,实实在在地为群众排忧解难,把矛盾化解在基层。
一是树立人本理念,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当事人是案件的利害关系人,思想认识不同,对案件的处理要求也不尽相同。我们通常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的方式,既让当事人有机会各抒己见,把自己的意见和看法说出来,又能统一做工作,设身处地地为当事人着想,使当事人逐渐统一对案件的认识,积极参与案件的调解。
二是树立公正理念,赢得当事人信赖。法官公正中立、不偏不倚,才能赢得当事人的信任,更好地开展调解工作。要与当事人坦诚相待,要说话合情合理,尊重他们,体谅他们,一句好话,一个笑脸,一碗水端平,公正无私,就容易赢得他们的信任,有利于问题的解决。
三是注重把握时机,促使双方互谅互让。要注重把握时机,在双方分歧逐渐缩小的时候,及时为他们制定调解方案,力劝双方接受调解方案,迅速起草好协议,让双方签字认可。
四是保持耐心细致,成功化解矛盾。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容易反复,需要法官耐心细致,不放弃任何一次调解的机会。只有保持足够的耐心,不厌其烦,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工作,才能以自己的锲而不舍精神,促成案件最后的调解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