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树立“和谐执行”理念,讲究执行方法,提高执行艺术,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
该院要求执行法官认真贯彻执行穷尽理念的同时,积极倡导人文执行方式,提高执行艺术,以情感人,以理服人。在办案中找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纠纷,认真加以分析,尽量促成和解。善于运用执行方法,讲究执行艺术。用“案例引导”、“谈心交流”、 “换位思考”、“后果警示”等方法对当事人作工作,促使促使当事人和解或自动履行。在和谐执行中该院努力做到“三不”、“四慎”。“三不”即不让被执行人未成年子女在执行现场,不让被执行人的患病父母在场,不让无关的人员在场围观;“四慎”即传统节日慎执行,逢喜事、丧事慎执行,对特困企业和困难当事人慎执行,对有激化苗头的慎执行。
截至今年10月份,该院共受理执行案件276件,执结234件,执结率达到84%,其中和解执行率达到31%,有效杜绝了信访案件的发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