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法官整体素质,充实法官队伍,市法院决定从基层法院遴选5名法官。5月24日,市法院下发了遴选法官实施方案的通知,该方案明确了遴选名额、遴选条件、遴选程序、办理调动手续、纪律与监督五个方面。
此次遴选法官的主要条件是:年龄在40周岁以下;担任法官职务并在审判岗位上从事审判工作3年以上,且在本单位服务期限满5年;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等七个条件。遴选程序设定为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确定笔试面试成绩共100分且各占50%。
为确保此次遴选工作的公开、公正的顺利进行,市法院还成立了以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华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遴选工作进行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