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浚县人民法院小河法庭当天调解了一起扣车侵权案件,使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家住浚县小河村的马某租赁其本村李某的车辆到安阳市购买汽车,从安阳返程途中与一辆安阳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其车辆毁损,经交警部门认定,安阳的车辆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某回到家中后,将事情告诉家人,李某一家人因担心自己的车辆得不到赔偿,遂将马某刚购买的东风天龙运输车予以扣押。马某因车辆被扣押无法营运,多次找李某进行协商,但均遭到李某拒绝,无奈之下于5月17日来到小河法庭寻求帮助,要求起诉李某返还车辆并赔偿营运损失。法庭法官详细了解情况后,随即为其办理了立案手续,又到交警部门了解情况,经询问后得知安阳的肇事车辆投保了所有险种,李某的车辆损失完全可以由肇事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予以理赔,而且肇事车辆的车主正在办理理赔手续。得知这一情况后,法庭法官立即赶到李某家中做李某的思想工作,法官们耐心的听李某将自己的问题说完,了解到李某主要是担心自己车辆的损失无法赔偿。于是又向李某讲解从交警部门了解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告知其车辆损失应当由安阳的肇事车辆承担全责,马某并无责任,鉴于该肇事车辆投保了全险,所以其损失完全可以由保险公司进行理赔。李某听完法官的讲解,在法官的联系下与交警部门的相关人员通过电话了解了情况后,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马上同意将马某的车辆予以返还。在法官的劝解下,马某也放弃了营运损失的请求。在法官的调解下,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李某将被扣车辆返还给马某。马某撤回了起诉。
至此,该纠纷在一天内迅速得到了解决,取得了双方满意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