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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中院举办研讨会加强对辖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

  发布时间:2011-05-19 09:47:52


    2011年5月18日下午,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志增在刑二庭庭长王珂等人的陪同下,到山城区人民法院对刑事审判工作进行调研。这是鹤壁中院到五个辖区法院进行刑事审判工作指导,举办研讨会的第一站。

    在调研过程中,鹤壁中院刑二庭庭长王珂首先通报了山城区法院上半年案件的审理情况,认为山城区法院一审判决后,上诉案件少,刑事审判工作比较注重社会效果,同时也指出了在制作裁判文书中存在表述过于简单,论述不充分的问题。接着,参加研讨会的一、二审法官就刑事审判中遇到的疑难问题进行了讨论,通过讨论,对在审判中遇到的关于适用缓刑的条件、如何界定主从犯统一了认识。

    李志增副院长表示,中院到基层法院举办研讨会的目的就是要加强对基层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指导,帮助基层法院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问题和难题,共同提高鹤壁法院刑事审判工作的水平。针对如何加强刑事审判工作,他指出:一是刑事审判人员要加强学习新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及司法解释,认真领会立法原意。二是不仅要加强实体法的学习,还要加强程序法的学习,保证实体和程序的公正。三是要提高文书制作质量,裁判要有理有据,表述要清晰详实,说理要清楚明白。一、二审法官均表示,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一定要加强学习,确保审理的每个环节规范、细致。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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