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积极采取四项措施,大力加强老干部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一是做到“老有所养”。采取多种方法,随时掌握老干部生活动态,及时了解老干部需求,迅速进行上门服务。对生病住院的老干部领导带队在第一时间走访慰问,对生活有困难的老干部在第一时间帮助解决,切实解决好医疗费等老干部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使老干部“老有所养”。
二是做到“老有所为”。采取召开老干部座谈会、发送手机信息、电话联系、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通报工作情况、发展思路,积极征求和认真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鼓励老干部在离退休之年积极发挥余热,为法院建设做出新的贡献,使老干部“老有所为”。
三是做到“老有所乐”。适时组织开展老年门球比赛活动等,有益于老干部身心健康的活动。不定期组织离退休干部外出旅游,丰富生活,锻炼身体,陶冶情操,充实老干部精神文化生活,使老干部“老有所乐”。
四是做到“老有所学”。为他们订阅各类报纸书刊,发送法院文件信息,方便老干部了解党的方针、政策,了解法院工作,使老干部“老有所学”。
由于采取上述措施,使全院老干部工作连续多年受到上级表彰,深受老干部的欢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