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鹤壁中院成功调撤一起故意杀人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案件审理中,在法官的主持调解下,被告人的亲属就该案附带民事部分与被害人亲属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9月3日晚,被告人张某在浚县新镇镇南刘庄村至张堤村南北土路上与被害人李某因言语不和发生争执,持刀连捅李某数刀,李某被送往医院后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某系被单刃刺器刺破左肺、胃部及肾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法院受理该案后,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合议庭结合具体案情,在情、理、法等方面对双方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在该案审理期间,市人大代表向法院反映情况,对该案表示关注。合议庭通过与人大代表座谈、求助当地基层组织、耐心细致地和当事人进行交流和沟通,最终,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与被告人家属达成和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