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山城区人民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会上,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合庆,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尚风雷,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王赵生组织全院干警学习了《山城区人民法院干警任职廉政谈话制度》和《诫勉谈话制度》,并结合典型案例为广大干警上了一堂生动的廉政教育课。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合庆指出,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院党组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干警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干警廉洁自律、依法办事的意识,牢筑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警。谈话采取集中谈话和分别谈话两种形式,可视实际情况选择。新任命提拔的各部门正、副职领导干部和新任审判职务的法官均为廉政谈话对象。同时,此次会议还强调了进行诫勉谈话是为了促进法院各项工作的落实,严肃工作纪律,加强对干警的告诫警示和批评教育。凡被进行诫勉谈话的人员,诫勉期间不得提拔使用,取消本年度综合工作的评先授奖资格,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随后,山城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合庆与其他党组成员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责任落实到人。此次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认真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的方针,加强新提拔任职干警的教育管理,大力改进工作作风,最终实现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干警队伍建设水平的双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