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鹤壁市鹤山区区委书记刘文彪对鹤山区法院《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作出重要批示,充分肯定了鹤山区法院在紧紧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竭尽全力、强化措施,为服务企业发展而不懈努力的工作精神。刘文彪书记批示:区法院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创新措施,主动服务,其围绕中心的大局意识、敢于担当的责任意识、注重实效的执法意识、主动跟进的服务意识,值得全区各级各部门学习和发扬。
今年以来,鹤山区大力发展全区经济,招商引资、大项目建设成为该区重点工作,辖区企业的发展对推动全区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在这种新形势下,鹤山区法院充分发挥法院在服务中心工作、促进企业发展中的作用,落实区四大发展战略,立足本职抓审判,强化服务促发展,主动提供服务,为鹤山区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经过鹤山区法院党组多次研究,2月22日,该院出台了《鹤山区人民法院关于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服务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该意见共十九条,以务实、具体、可操作性强为特色,分别优化立案窗口,建立立案“绿色通道”、强化能动司法,实现和谐高效诉讼、坚持发展优先,灵活运用执行措施、用足用活法律,强化综合服务功能等四个方面为法院服务企业发展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举措。
区委刘书记的批示激发了该院干警干事创业的精神,增强了干警以高效快速的司法服务为辖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信心和决心。鹤山区法院李晓晔院长要求干警:认真学习刘书记的重要批示,以扎扎实实的工作作风、主动服务的工作精神,认真落实该意见,为鹤山区创造“三大优势”、落实“四大战略”、实现“六个突破”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