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中院民二庭法官利用春节这一国人重视程度颇高的传统节日,通过给当事人短信拜年的方式,以诚待人、以情动人,最终巧妙化解一起因承揽合同引起的人身损害案件,双方当事人节后共同来到法院,在调解协议上签字,并即时履行。
浚县某公司系该县规模较大的肉牛养殖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将草料池的开挖业务发包他人,工人施工中被软土塌方砸伤,经送医治疗后,一腿落下残疾。受伤工人以该公司为被告,请求赔偿损失。该案经浚县法院审理后,作出一审判决,部分支持了原告的诉讼请求。但原、被告均表示不服,提起上诉。原告认为其损失较大,应当全部得到支持;而被告则坚持认为该公司不应当承担责任。民二庭法官对该案审理后,认为案件事实清楚,双方争执关键在于法律适用,原告起诉没有选择侵权,而是选择了合同违约。法官在主持双方调解时,首先做通了公司方面的工作,公司方表示可以在原审判决的基础上适当给予受害人赔偿,但在给受害人做工作时,他表现出了强烈的抵触情绪。受害人认为公司在事故处理上的冷漠态度让人心寒,即便调解,也无非是该公司的“缓兵之计”,因此坚决不同意继续调解,而且以时值年关没有时间进行调解为借口,不再接听法官的电话。案件似乎陷入僵局。进入春节假期后,法官仍然牵挂该案的妥善解决,在说服公司同意当面将赔偿金给付受害人后,在大年初一早上,将一条拜年短信发送到受害工人的手机上,并将公司的新态度一并告知,同时提醒他在节后上班时来法院接收赔偿金。
手机拜年短信,成本不大。法官巧妙抓住节日时机,将人民法院关注社会和谐的浓厚情意寓于其中,收到奇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