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院新闻 -> 图片新闻

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交流会在市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11-01-20 10:58:16



节能交流会

    1月19日,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会议在市法院四楼会议室召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法院、市公路局、市教育局、市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十余人参加会议就2011年如何进一步开展节能工作进行了研讨和会议交流。

    会上,市法院行政处处长陈艳梅首先就法院机关节能工作作了简要介绍,一是开展节能改造,在办公楼和审判庭积极推广使用高效节电型灯具,并对用电的计量按照照明、动力、空调用电和不同建筑物分开计量,总表下划6个区域分别计量,加强监管,降低消耗;二是加强警务车辆管理,成立车辆督察小组,推行定点维修、定点加油,以油数算公里、以公里核油数的管理制度,减少不必要的浪费;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配置更新办公设备、安装庭审网络设备、建设远程提讯室,提高了工作效率,降低了审判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赵福东局长对市法院的节能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市法院节能意识强,节能方法多,各项节能措施落实得到位。就全市机关节能工作,他提出三点要求:第一、设立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完善机关节能管理制度,加强对节能工作的日常监督和管理;第二、安装新型节能设备,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安装智能水表、电表,实现主水表、电表集中监控,做到节能到部门、到个人,以监督促自觉;第三、做好节能工作信息记录,促使节能工作日常化,工作记录档案化,实现节能信息有据可查。与会各机关纷纷表示在2011年继续努力,深化改革,实现机关节能减排新突破。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闭窗口

地址:鹤壁市兴鹤大街与鹤煤大道交叉口   举报电话:0392-3380901   邮编:458000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