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浚县法院组织干警深入工地集中宣讲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受到农民工的欢迎。
2011年1月1日,新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正式实施,新《条例》在调整扩大工伤保险适用范围和工伤认定范围、简化工伤认定程序、提高工伤待遇水平、增强参保强制性等方面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我国的工伤保险制度能够惠及更多的职业人群,为广大从事危重劳动的农民工兄弟提供了更有利的维权武器。
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条例》,使广大农民工能够更实际、更贴切地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浚县法院在组织干警认真学习研读和在审判工作中正确适用的基础上,印制了《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彩页,组织干警深入全县8家建筑工地,向工地上的农民工宣讲新《条例》。通过面对面宣讲,让农民工了解了新的《工伤保险条例》对职工合法权益有哪些新的规定和保护性措施,增强了农民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活动中,干警还现场解答了农民工提出的涉及自身合法权益保护的相关法律问题,并向施工单位了解工程进度、劳动保护、工资待遇等方面的情况,并善意提醒施工各方在安全管理、合法用工等方面应该注意的法律事项,努力实现企业效益最大化和职工合法权益保护最优化的结合点,推动和谐用工环境的建立,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共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