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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鹤山区法院五项措施加大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力度

  发布时间:2010-12-31 15:06:47


  今年以来,鹤壁市鹤山区法院践行司法为民,认真开展、及时总结办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经验,并在审理过程中多措并举,加大了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案件的办理力度,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对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开辟绿色审理通道,优先受理、优先调解、优先安排开庭。

    二是对案件事实争议不大、法律关系清楚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适用简易程序,最大限度地缩短案件审理周期,使农民工合法权益尽早得以实现。

    三是对被告单位或个人有偿还能力,但有转移、隐匿财产可能的案件,引导原告依法申请诉讼财产保全,保护原告合法权益的兑现。

    四是对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符合法律对案件受理费用“减、缓、免”规定条件的,依法提请办理案件受理费用的减交、免交手续。

    五是加大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的调解力度,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及时、足额兑现。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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