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屯子人民法庭成立“农民工法律帮助中心”受好评

  发布时间:2010-12-31 11:34:24


    为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浚县法院屯子法庭联合屯子司法所成立了“农民工法律帮助中心”,深受广大群众好评。

    一、明确职责范围

    首先明确该组织是以预防劳动纠纷发生为目的,帮助外出务工的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预防劳动用工风险;其次是建立起了农民工工资履行档案,方便来访农民工查询用工单位信誉情况;最后是对辖区内发生劳动纠纷较多的企业进行送法进企业活动,讲解相关劳动法律、法规,帮助企业制定完善的企业工会规章制度,便于农民工参与企业管理。

    二、强化人员配置

    屯子法庭抽调经验丰富的干警专门负责,聘请资深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员进行法律帮助工作。同时积极协调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相关劳动行政法规。

    三、全面排查登记

    对辖区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排查,特别是对新农村建设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检查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以及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对发现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督促企业立即补发,切实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发生。

    四、将公证制度纳入诉前劳务纠纷,减少农民工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对已发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纠纷,在协商解决后,要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当事人对拖欠款项签订还款协议,并由公证员帮助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公证。欠款人如不按约还款,农民工可不经诉讼,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但降低了农民工讨薪的时间成本,并且节约了大量的司法资源。

    五、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农民工法律素质,避免农民工极端行为的发生

    鉴于农民工为讨薪采取伤害、自残等极端行为的情况时有发生。中心成员趁农民工在家期间向农民工进行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素质,使广大农民工学会运用法律规范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预防农民工过激的讨薪行为发生。

    据统计,自成立该组织以来,共受理涉及农民工工资纠纷32件,帮助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62份,为企业进行法制宣传2次,为农民工追回工资30892元,在当地起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浚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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