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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句闲话惹纠纷 泄愤杀人获死刑

  发布时间:2008-10-23 18:46:49


    日前,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对泄愤杀人的被告人苏某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聂某经济损失人民币32万余元。

    2007年7月1日,苏某之母对邻居聂某说,你媳妇跟一个包工头刚走,为此引起聂某夫妇大吵一场。此后,聂某媳妇气不过上门与苏某的父母发生争执,又相互殴打。苏某听说此事,在当晚酒后到楼上聂某家要求赔偿打伤其母的医药费。发生争吵后,苏某到楼下二楼家中取了两把菜刀朝聂某夫妇连捅数刀,致二人当场死亡。案发后,苏某后悔末及,投案自首。

责任编辑:张占林    

文章出处:中院政治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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