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省法院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以来,鹤壁市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干警立足本职,在审、执过程中对于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及农民工人身损害赔偿等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审理、快速执结,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11月30日,申请执行人张某终于从山城区法院鹿楼法庭拿到了其期盼已久的赔偿款,申请执行人张某原为某建筑公司工人,在该公司工地工作期间不慎触及高压线造成全身大面积烧伤,张某家属多次与该公司协商赔偿无果后,将该公司诉至法院,该案历时2年,经过一审、二审、发回重审,11月4日该案经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调解,双方一致达成调解协议。事后,张某向山城区人民法院鹿楼法庭递交了执行申请,要求该公司按照调解协议履行义务,鹿楼法庭干警接案后,多方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沟通,11月30日该公司通过鹿楼法庭向申请执行人张某家属履行了120000元的赔偿款,该案就此在当事人的感谢声中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