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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法院三项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

  发布时间:2010-11-26 14:53:54


    为认真贯彻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次“拖欠农民工工资集中办理”活动,山城区法院三措并举处理纠纷:

    一是加强咨询疏导,及时化解涉法纠纷。对来信、来电、来访尽心答复,力争使当事人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加强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尤其是与劳动、建设、公安等部门形成合力,重点化解劳资、工伤类纠纷。

    二是简化程序,积极提供法律援助。对因经济困难无法及时维护合法权益的涉案农民工,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简化法律援助程序,为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减、缓等手续,力争使每一个农民工得到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

    三是加强信息上报,营造服务氛围。要求在接待、立案、审理过程中做到耐心、细致、热情、周到,以实际行动化解农民的对立情绪,积极引导案件进入正常的处理程序。同时,积极做好农民工案件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工作,分析农民工案件的特点,为审判和上级工作安排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山城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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