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工作是一项博大而系统的社会工程,案多人少、案件琐碎成为制约基层人民法庭发展的因素。鹤山法院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对此问题进行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尝试性提出一些解决存在困难与问题的新思路和办法。
一是要继续积极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逐步解决人员编制问题。合理的人员编制,是搞好法庭工作的基础。人民法庭人手不足,主要原因是编制严重滞后,就目前来说,编制已经成为法庭工作的瓶颈,是制约法庭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的重要原因,这种状况如果得到不改善,法庭工作难以有较大的发展。因此,科学规划好人员编制,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是搞好法庭审判工作的当务之急。如果编制一时解决不了,应考虑灵活的用人政策,通过聘用临时工作人员的形式解决法庭人员紧缺的现状。
二是继续抓紧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工作,弥补人民法庭审判力量不足的问题。
三是院有关业务庭可以对法庭实行对口帮助,参与法庭适用普通程序案件的审理,协助法庭开展执行工作。
四是可将部分疑难复杂案件,如涉及人身侵权、劳动争议、土地承包纠纷等案件,以及执行难度较大案件规定由院里业务庭审理和执行。
五是抓好院内年轻工作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力争有更多的工作人员通过司法考试,充实到审判队伍中来。
六是人民法庭法官可定期在院机关其他审判庭轮岗。法庭在工作、生活条件上并无吸引院内人员之处,为使法庭现有人员能够安心法庭工作,应当建立轮岗制度,定期轮岗可以提高人民法庭法官的业务能力,在法院机关其他审判庭轮岗,经历审理大要案件的锻炼,能够积累丰富的审判实践经验,增强驾驭法庭审理能力,全面提高法庭法官业务能力,充分激发现有审判人员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