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淇县法院在专项斗争中切实保障民生促进和谐

  发布时间:2008-12-09 14:43:45


    开展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以来,淇县人民法院深入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严格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严把案件质量关,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依法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切实保障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受到了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扬。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审判服务职能。该院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地把专项斗争置于党的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之下,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审判工作,坚持顾全大局,服务大局,科学安排,精心组织,高效率、高质量地审理好“两抢一盗”案件,特别是贫困群众为受害人的案件。

    二是全面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全力为维护社会稳定。在办案中,该院坚持以证据裁判原则、惩罚与教育相结合,从有利于维护受害人权益,有利于罪犯的改造,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出发,充分发挥各种刑罚的作用,在审判实践中做到当宽则宽,该严则严,宽中有严、严中有宽,宽严有理、有据、有度,不枉不纵。在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未成年人犯罪等具有法定或者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案件,从轻减轻判处,以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有效减少犯罪和预防犯罪,对维护社会稳定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是以实现案结事了为目标,坚持对轻微刑事案件判调结合,促进社会和谐。该院从更新执法理念入手,创新思路,充分发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价值功能,加大附带民事诉讼的调解力度,不断改进和完善调解方法,使一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得予调解,取得了被告人服罪愿赔、受害人得赔息诉的良好效果,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维护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专项斗争中该院共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25件,调解结案23件,调解率达92%。不少案件在被害人得到较满意赔偿的基础上,相互理解、谅解,双方握手言和,既解决了纠纷,维护了社会稳定,又避免了判后执行难给当事人造成诉累,并节约了司法成本。该院还注重加大追赃、退赃力度,及时向受害人退还被盗抢财物,《人民法院报》对此曾做了专题报道。

    四是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该院严格按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有关要求,与司法部门建立了刑事案件法律援助制度,对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案件,对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未成年人而没有委托辩护人等案件,均依法及时指定了辩护人。专项斗争中该院共为经济困难的被告人指定辩护人2人次,为未成年人指定辩护人15人次,保证了庭审抗辩平衡,让被告人切实感受到了社会主义法治的优越性和人文关怀,增强了刑事执法的人性化。

     五是进一步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专项斗争中该院共有26件案件由人民陪审员参与合议庭审理,既解决了法院刑事审判人员紧缺的矛盾,又充分了发挥人民陪审员制度中“接受监督”和“倾听民意”的积极作用。

     六是坚持快审快结,提高当庭宣判率,服判率高、上诉率低。该院注重提高当庭宣判率,所审结的115件,当庭宣判70件,当庭宣判率达61%;服判94件,服判率较高,达82%。

责任编辑:煜明    

文章出处:淇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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