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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区法院被鹤山区委、区政府评为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先进之星

  发布时间:2010-11-08 08:25:21


    在第三季度工作中,中共鹤山区委、鹤山区人民政府作出关于表彰2010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先进之星的决定,鹤山法院在第三季度为该区旧城改造工作中做出了突出贡献,被表彰为鹤山区2010年第三季度重点工作先进之星。

    今年以来,鹤山区进入旧城改造的攻坚阶段,放眼鹤山区,到处可见拆迁、建设的场景,旧城改造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同时启动,一个崭新的鹤山新城框架初显。昔日狭窄拥堵的中山路两侧的危房、旧房大多数已被拆除,但也有部分群众因种种原因不愿搬迁,经过区拆迁办多方做工作后,仍然有个别住户拒不拆迁,严重阻碍了旧城改造工作的进行,为保障拆迁工作的依法快速推进,该院党组专题召开服务旧城改造工作会议,成立了旧城改造服务小组,为区委中心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全院干警自觉积极行动起来,做了大量讲理释法工作,尤其是该院张洁副院长和王俊林副院长接到协助拆迁的任务后,迎难而上,不畏艰难,多次放弃节假日、双休日等休息时间,一次次深入到拆迁现场,做所分包拆迁户的思想工作,为他们讲解旧城改造后的种种好处,劝他们将眼光放长远,不要计较眼前的得失。在两位院长苦口婆心的劝说下和区政府各部门的帮助下,最终做通了所有分包拆迁户的思想工作,顺利完成了拆迁任务。

    区委、区政府表彰文件传达后,全院干警备受鼓舞,院党组书记、院长李晓晔召开专题党组会,要求全院干警一定要再接再励,切实履行审判职能,发挥干警的主观能动性,创新机制破难题,精心运作抓落实,全力服务区委打好五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实现鹤山区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鹤山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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