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年纪胆子大 短短一年偷八万
作者:山城区法院宣 发布时间:2008-12-08 17:15:52
近日,山城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件,被告人刘某还不满十八岁,就将在监狱中度过人生最美好的七年时光。
被告人刘某从2006年8月份起至2007年6月份,疯狂作案十起,入室盗窃了大量的现金及电脑、首饰等物,共价值八万余元。刘某在一家被害人处竟然盗走现金达四万元,在一个电脑教室搬走三台电脑。
山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但鉴于刘某系未成年人,减轻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责任编辑:煜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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