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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城区人民法院四种措施支持依法非诉执行

  发布时间:2010-10-12 10:50:27


    今年以来,山城区人民法院行政庭狠抓非诉执行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一、严把案件审查关。认真履行审查职责,对非诉行政案件的适用范围、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对符合申请条件、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案件,在审查后及时执行;对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案件,依法裁定不予受理。既保证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注意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二、注重办案效果。讲究方法,有针对性地开展执行工作,对已经审查立案的,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制定具体的执行方案。不是必须采取强制执行的,耐心做被执行人的工作,讲清利弊关系,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截止目前,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的案件达到执结案件的79%;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依法采取冻结、划拔银行存款、扣押财物等强制措施,确保了案件执行的到位。

    三、加强沟通协调。主动深入行政机关调查走访,进行法律讲解,帮助行政机关增强依法行政意识,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四、提高办案能力。对行政审判人员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业务学习培训,对疑难案件进行专题研究,不断提高审、执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杜绝因违法执行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等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李瑜    

文章出处:山城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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