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法院深化专题教育活动暨加强审判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鹤山法院党组非常重视,院长李晓晔立即安排制度落实措施,按照王胜俊院长和张立勇院长讲话精神,着力推进该院创新审判管理工作。
鹤山法院从强化审判工作问效入手,加强对审判人员的监督制约,通过重新修订《党组会例会制度》和《院务会制度》,把问题细化,分级别管理,各负其责,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副院长具体负责,全院各部门、各干警根据任务分解抓落实,全院工作目标明、进度清、效果好的喜人局面。这也是创新审判管理管理的初步成果。
党组会实行周例会制度,每周五一次,院长根据全院总体工作任务,传达上级党委和上级法院的指示、部署、决定,研究贯彻落实的方案,每位党组成员要在会上总结汇报自己分管工作或者本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并就下一步如何开展工作列出计划,定出进展节点,完成任务的时间、标准,院党组提纲携领,对各党组成员的工作把握清楚准确。
院务会由院党组成员和部门负责人组成,由院长主持召开,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院务会每月20号召开一次。院务会除了由院党组传达上级党委、人大、上级法院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和院党组有关决议、决定外,主要是听取各部门负责人本月的工作汇报,汇报内容包括本部门总体工作的进展情况,上次院务会布置的任务完成情况,各部门每个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量。每个干警的工作量和该院的法官绩效考评挂钩,通过绩效考评通报,每月对全院干警个人的工作量进行通报。考评的结果作为人事任免、年终评先的重要依据,真正实现了“奖优罚劣、奖勤罚懒”。
通过创新审判管理机制,鹤山法院的各项制度得到了规范,法院干警的行为都通过制度来约束,全面提高了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保障全院审判、执行工作始终处于良性循环的状态。